关于征集《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共同起草人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积极构建北京广告企业市场信用评价分类分级指标体系,运用分类分级评价结果明晰广告企业在市场活动中的信用主体地位,促进广告企业积极提升市场信用,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能力,向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推动广告产业提档升级。
目前,北京市广告行业尚无广告企业信用评价方面的管理办法以及标准等,北京广告协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北京广告协会章程》结合北京广告行业实际发展状况与经验,拟组织起草《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现征集《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共同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准名称
《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的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的企业或在国家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等。
(二)起草人应熟悉广告行业专业性工作,从事或研究广告企业相关生产、经营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力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录中列入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起草单位原则上限定1人)。
(三)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诋毁同行。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能够共享其所在单位在广告行业相关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七)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八)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四、名额限制: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20家以内的企业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五、参与原则:《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六、申报要求:拟申请成为《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请填写申报表(附后),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请于北京广告协会秘书处联系。
七、建议收费:起草单位排名,第一名8万(北京广告协会)、第二5万、第三4万、第四3万、5-10名2万、10名之后1万。
此收费具有自愿性,且可以以赞助费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13681570489
邮箱: bjggxh@126.com
附表:
参与制修订《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意向申报表
请有意愿参与《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企业,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4年 8月 日前发送至北京广告协会邮箱: bjggxh@126.com。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13681570489
单位名称
| (请加盖公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参与起草标准名称 | 期望署名排序 | 推荐起草代表姓名 | 职务/职称 |
广告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