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规范本市电梯广告投放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优化公共空间秩序,北京广告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本规范”)。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标准背景与目的
本规范的制定旨在应对电梯广告市场快速发展中暴露的各类突出问题,尤其是住宅电梯内成人用品广告引发的社会舆情、未成年人保护缺失、业主权益保障不足、监管标准不统一等深层次矛盾,解决低俗广告、噪音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明确电梯广告投放的管理标准、技术要求和监管流程,构建科学、规范、共治的电梯广告管理体系,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电梯广告市场秩序,推动电梯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落实市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要求,填补电梯广告管理领域的标准空白。
二、标准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总则与基本原则
• 明确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广告的投放、管理及维护保养。
• 确立公序良俗、未成年人保护、业主权益优先、分类管理四大原则。
• 强调电梯广告必须依法经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投放。
(二)技术要求
1. 数量与位置限制:电梯轿厢内广告设施总数不超过4个,电子广告设施不超过1个。
2. 声光控制标准:按电梯类型分类设定音量和亮度标准,区分时段管控,屏幕需具备自动光感调节功能。
3. 安装安全要求:明确安装高度、强度、取电方式等安全标准,确保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广告材料需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兼顾环保性。
(三)内容审核制度
1. 负面清单制度:附录A列出18项禁止性要求和7项限制性要求,包括禁止发布烟草、处方药、中小学培训广告等。
2. 分类投放管理:未成年人高密度场所电梯原则上禁止投放成人用品广告;商业办公电梯可适度投放,但需标注适龄提示。
3. 公益广告要求:电子广告设施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总量的10%。
(四)投放程序与收益管理
1. 业主同意程序:必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且“双四分之三”同意。
2. 合同规范:要求订立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3. 公共收益透明:净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需每季度公示收益及支出明细。
(五)监管与维护机制
1. 多元共治体系: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业主监督相结合的体系。
2. 24小时投诉响应:物业服务企业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3. 定期维护保养:明确广告发布者的维护责任和标准。
三、征求意见范围
现诚邀各相关单位、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就本规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欢迎在广告行业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共同为标准的完善贡献力量。
四、反馈方式及时间要求
反馈方式:请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填入附件中的“意见反馈表”,并于2026年5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北京广告协会邮箱bjggxh@126.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010067763
五、其他事项
如需获取本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详细内容,请访问北京广告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逾期未收到反馈意见的,将视为对标准内容无异议。
我们衷心感谢各相关单位、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的宝贵意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推动广告行业的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