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告协会 “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2016年3月4日上午,北京广告协会“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广告协会召开,来自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参考消息、中国证券报、中华广告网的相关广告负责人悉数到场。参会人员就《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推出及各自媒体公益广告运作现况和“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的发展规划进行了探讨与分享。
会议由北京广告协会郭素友秘书长主持,他首先针对“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及意义作了简要介绍。他表示,公益广告将创意艺术与人文理念相结合,将公益精神与社会责任广而告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公益广告所传达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已成为人们现代生活中关系十分密切的重要精神文化需求。
北京广告协会在«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及中央提出公益广告要承担社会舆论导向功能之际,成立了“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看似机缘巧合,实则是基于北京广告协会一直以来对公益广告的关注。2015年北京广告协会主办的北京国际广告节公益广告展播即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郭素友指出,全国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级媒体大部分都集中于北京,大多都是北京广告协会的会员单位,协会成立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具有广泛的基础,各媒体的支持对“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协会成立“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旨在以联盟方式构建以由政府推动+媒体联盟传播+广告主参与彰显企业社会责任+广告公司制作力量+公益社团、投资机构资本对接+全民创意推广的公益广告联动体系,建立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助力我国公益广告的创作与传播。
“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华广告网董事长袁小薇就“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运作现状及规划作了工作报告:“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自今年2月份启动至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得到了各大媒体的积极响应与大力支持,目前已有20多家主流媒体及部分传媒公司通过“公益广告在线”注册加盟,公众号平台注册加盟媒体用户总和已达1200多万。
2016年2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84号文《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工商管理部门对公益广告的监管指导职责,对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传播、备案进行了具体规定,号召从中央到各界支持参与公益广告宣传,鼓励更多网络媒体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长期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把公益广告发布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创建工作测评,广告行业组织应当将会员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考评等等。“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将响应84号文规定,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公益广告管理模式,邀请媒体、广告公司、广告主、公益社团及投资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联合组建“中国公益广告联盟”,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共同创建新型中国公益广告创意传播体系,并将实施“百媒”、“百城”、“百校”、“百企”计划,联合百家媒体、百座城市、百所院校、百家企业共同推进中国公益广告的发展;通过建设“中国公益广告传播平台”、设立“中国公益广告作品库”、组织“中国公益广告传播排行榜”评选活动及“中国公益广告论坛”,建立北京及全国公益广告线上线下合作交流平台;组建“中国公益广告基金”,搭建线上公益广告项目资金众筹平台,着力解决中国公益广告发展的短板--资金短缺,推动我国“商业广告公益化”及“公益广告商业化”的融合。
在讨论环节,参会人员首先肯定了北京广告协会推动中国公益广告发展的新举措并一致表示:公益广告的发展符合中央倡导的广告导向,各媒体单位将响应«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大力支持“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希望能够有效地利用这个平台,在公益广告层面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各自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共同解决公益广告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营造公益广告良性发展的大环境,让中国公益广告的发展成为媒体、广告公司、广告主、公益社团及投资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共识及社会责任的体现。
参会人员还就各自媒体公益广告运行现状及“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的发展规划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与建议。